[發問] 颱風假加班問題,請教人事高手
https://i.imgur.com/FGTw2wK.jpeg
依照上圖NPA署長的範例去申報,超勤加班費可以報10小時,合先敘明。
請問小弟我在臺南市外勤派出所服務,臺南市政府10月30日20時宣布10月31日放颱風假,
小弟我10月31日上班時段為06-18時,我上班時段都是在颱風假的時段內,我依照NPA署長
室的範例去申報,總上班時數12小時,前8小時報補休,後4小時報超勤加班費,超過8小
時的部分另外在報4小時的超勤加班費,我總共報8小時補休跟8小時的超勤加班時數,
但我們人事說最多只能報12小時的超勤或補休,並說我的算法不對,想請問有沒有人事專
長的學長姐講解一下,到底誰對誰錯?
或是有學長姐直接打去署的人事單位問規定過嗎?署那邊會直接給解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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