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Pan Piano 遭版權砲檢舉 頻道即將關閉
其實YT就只是依照法律規定做事而已啊
一般來說
1.收到侵權申訴,就會直接被YT下架(90-7條第三款)
2.頻道主如果不服,就要去要求YT回復(90-9條第二項)
3.YT收到頻道主回復要求後,會轉送給主張被侵權的一方(90-9條第三項)
4.主張被侵權的一方接獲通知後,要在10日內向YT提出訴訟證明(90-9條第四項)
5.如果沒有提出訴訟證明,就要在轉送日次日起14日內回復被下架的內容(90-9條第五項)
看了一下時間
第一炮是12/15
現在是12/23
跑程序的時間都還沒到啊
幹嘛那麼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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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
第90-4條第一項:
「符合下列規定之網路服務提供者,適用第九十條之五至第九十條之八之規定」
其中第二款:
「以契約、電子傳輸、自動偵測系統或其他方式,告知使用者若有三次涉有侵權情事,應
終止全部或部分服務」
第90-7條:
「有下列情形者,資訊儲存服務提供者對其使用者侵害他人著作權或製版權之行為,不負
賠償責任」
其中第三款:
「經著作權人或製版權人通知其使用者涉有侵權行為後,立即移除或使他人無法進入該涉
有侵權之內容或相關資訊」
第90-9條
第一項:
「資訊儲存服務提供者應將第九十條之七第三款處理情形,依其與使用者約定之聯絡方式
或使用者留存之聯絡資訊,轉送該涉有侵權之使用者。但依其提供服務之性質無法通知者
,不在此限。」
第二項:
「前項之使用者認其無侵權情事者,得檢具回復通知文件,要求資訊儲存服務提供者回復
其被移除或使他人無法進入之內容或相關資訊。」
第三項:
「資訊儲存服務提供者於接獲前項之回復通知後,應立即將回復通知文件轉送著作權人或
製版權人。」
第四項:
「著作權人或製版權人於接獲資訊儲存服務提供者前項通知之次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資
訊儲存服務提供者提出已對該使用者訴訟之證明者,資訊儲存服務提供者不負回復之義務
。」
第五項:
「著作權人或製版權人未依前項規定提出訴訟之證明,資訊儲存服務提供者至遲應於轉送
回復通知之次日起十四個工作日內,回復被移除或使他人無法進入之內容或相關資訊。但
無法回復者,應事先告知使用者,或提供其他適當方式供使用者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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