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收容/捕捉怪獸的道具,還有什麼表現形式?
任天堂曾呼籲過玩法不存在抄襲
認為玩法本該就可以互相學習
然而實際上卻也是個專利魔人
作為遊戲界的元祖之一
只要是他先想的、可以註冊的
他通通都有註冊
甚至是「從觸屏滑動來放技能」
這在手遊習以為常的操作
都是他的專利
說任天堂能毀掉世上50%的遊戲
這並不誇張
任天堂的專利從來都不是能不能避
只有他想不想告你
說到底帕魯會被告
憑這遊戲模仿的程度僅僅是告一個丟球
老任在乎的是不是丟球來捕怪這件事
我認為應該是心照不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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