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將造謠文列入罰則
政黑板常有一類推噓文
就是稱 XXX是你主子 或 你是XXX信徒
(XXX可以帶入任何政治陣營)
也就是將對方扣上一個帽子再來批評
且完全不講任何邏輯, 近乎謾罵
但實際上很多時候這種指稱 並沒有任何證據
又不違反人身攻擊條款
也沒有引戰與造謠條款
似乎不違反任何版規
我建議修改版規, 就是指稱對方立場與身分的時候,
必須要提出證據, 否則以造謠論處
或是乾脆禁止用這種方式稱呼別人
可以罵塔綠班、爛草、爛鳥等
但不可以指其他使用者為此類政治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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