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6] 不服Boy-Girl板主gogin判決

看板 L_SecretGard
作者 solumate (尼特學研究者)
時間 2024-08-09 00: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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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olumate 信箱] 作者: solumate (尼特學研究者) 標題: Re: 水桶申訴 時間: Thu Aug 8 22:42:23 2024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685870093.A.F48.html 不好意思,再補充相關資料, 擷取內容如下: 1. 因為基於能寬就寬能松就松、不檢舉不處罰的原則 2. 【檢舉辦法】 追溯期為 7 天, 檢舉可寄信箱或置底檢舉區 檢舉時請附上代碼、帳號加上違規事由 檢舉範本:#1ZslYXRR Bignana 版規一 由以上兩點可知: 依照舊版規意涵,希望最大化言論自由, 除非有人檢舉,否則原則上不處罰, 而即便有人檢舉,也應該在7天內提出, 7天後便超過追訴期不受理。 而在其意涵上: 某違規行為在7天內未被檢舉, 就可默認為大家所容許之行為, 應保障其言論自由。 事過境遷這麼久, 才回頭去找出來檢舉, 其實對於看板秩序的維持並無幫助, 只是淪為私怨報復, 侵害其言論自由的手段而已。 希望版主可以再行斟酌, 依照舊版規精神與條文解除水桶, 謝謝! ※ 引述《gogin (愛喝可樂的勾勾)》之銘言: : 板規五、禁止修改他人推噓文 : 說明: : 違反該條規範者,冷靜期 14 天。 : 舊板規是這一條 : 而非您再議的新板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7.3.252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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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solumate (114.47.3.252 臺灣), 08/09/2024 00: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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