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原來手機連網後是不能免費退貨的
※ 引述《a3556959 (appleman)》之銘言:
我是原PO,這兩天看到大家正反面的意見。
有人覺得這會造成廠商損失
有人覺得這是網購廠商成本
有人覺得退貨的是奧客
有人覺得消費者不看清楚
: 首先
: 1.鑑賞期不是試用期,鑑賞時可以查看產品外觀,以及測試基本功能是否正常運行這都
是
: 問題的,但不能造成產品損耗
: 比如外包裝盒毀損,螢幕破裂之類的都不在鑑賞期的範圍內
單就外觀部分,幾乎完整無損,連線材也沒有拆封
: 2.保固是有價的,雖然是無形商品,但本質上也是產品的一部分,如果開通保固後,被
退
: 又重新售出,有人願意買保固只剩一半的手機嗎?
保固的部分就是爭議點了,
我不確定所有廠牌是否都是聯網即開啟保固,消費者很難全部知悉。
消保法的部分有詳列七天審閱期,也有把除外的部分列出。
既然有法源依據,能否凌駕在消保法之上,還是有空間討論。
網購的審閱期,消費者合理使用測試,大家開過手機的應該知道,一開始沒有連接網路怎
麼完全進入使用,這會變成一個陷阱題,除非完全不使用看看,或是單純開機就關掉,不
然就中招了。
如果廠商明知道這樣的情況,卻不特別標示出來,我覺得也有點奇怪(蘋果手機有特別紅
字標示),
PIXEL手機的部分並沒有特別標示,但點進去找退貨規定,的確有提到啟用保固之後,得
賠償相關價差(這部分沒有明定多少)
再者,我送修過戴爾的螢幕,保固部分後台是可以修改的,代理商這部分不曉得有沒有爭
取過?
: 隔壁電蝦版也都有案例了,買了主機板保固早就被註冊過了,那這條算誰的?
: 雖然說主機板的保固是要手動註冊,而不是像pixel一樣聯網自動註冊,但本質上保固
確?
: 被損耗了
: 因此在此基礎上店家收整新費是合理的
經過這樣的爭議,廠商明知有這種情況,如果還故意不標示出來,其心可議。
: 但收多少費用是有商討空間的
: 福利機有沒有折價到4400,這可能可以討論
:
這種消費爭議,當然不會鬧到法院,不過消保官那邊申訴其實並不難。
以前曾經跟建商(寶X)鬥了好一陣子,對方強勢到連消保會去函出席也沒來,為了幾萬塊
要跑民事實在不划算。
後續處理情形回報
露天(通路)與供貨商協調後,
供貨商同意降低賠償金額,
露天部分也願意幫忙分攤一些,
目前也同意他們的處理方式,
就此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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