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換投事件 打破日本球界潛規則
※ 引述《fredliou (宜蘭人..)》之銘言:
: 這篇寫得最好,也最認同,就是國情不同
: 我們礙於人情,總是覺得想換先發又不妥,乾脆去自首違規,別人未必領情
: 因為你就是知法犯法
: 但是選2,我原先發上場比個四壞球後退場,本來在規範上就是允許的
: 事後要檢討,就是拿規範與SOP去檢討
: 日本可能就比較能接受這套,他們是非常遵照體制的國家
: : 運動家精神是虛的東西,每個人看法不同、理解不同
: : 規則是實際存在的,不因個人主觀判斷而產生不同
: : 選1就是違規,沒任何爭議
: : 選2就是沒有違規,也沒有爭議
: : 有些人喜歡1,覺得雖然違規但不違背精神,這種人反映在現實生活就是情>理>法
: : 有些人喜歡2,覺得沒有違規就是對的,這種人在現實生活就是法>理>情
: : 然後再比較台灣跟日本,你就知道了☺
選2就是在規則內小動作 但對日本的情報準備更差的選項 完全標準意義上的鑽漏洞 遊走
法律邊緣
選1的台灣叫自首 告訴你我想犯規可以嗎?繳錢就可以喔 那我繳 還要讓日本一樣對左打
並且第一時間告訴日本我要這樣做 這樣是鑽了什麼漏洞?
日本媒體選2 我只能說 不愧是死都要在外交規則下晚一點遞交宣戰書以利自己的進攻 最
後卻搞成偷襲珍珠港的民族 被嘴偷襲仔不是沒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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