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殺害你親友的人被法律保護著 你會怎麼做?
※ 引述《forsakesheep (超.歐洲羊)》之銘言:
: 法律人說都是立法問題,法律規定只能判這麼輕
: 然後累犯+多案,居然用犯人好可憐的理由判緩刑
: 對未成年施暴要加重其刑1/2,結果從七年變成七年又一個月
: 法律人說是鑑定問題、專業問題
: 結果精神檢定說沒心神喪失,法官拒絕採信,換醫師檢定換到他爽
: 醫事審議說醫療處置沒有疏失,而且有書跟研究當證據,法官拒絕採信,一樣判輸
: 講到這些你島法律人就裝傻當作沒看到了
: 還有說不應該讓法官承受重判的心理壓力,不爽不要幹啊
: 你島法律人就這種水準啊,呵
: ※ 引述《KyrieIrving1 (King of Dallas)》之銘言
: : 死亡筆記本裡面的夜神月
: : 當初就是覺得有很多的人
: : 沒有被法律制裁
: : 所以撿起了死亡筆記本
: : 執行了私刑正義
: : 而引起了很多的討論
: : 現在我們所處的環境好像也是這樣
: : 最近有一個四度判死卻又在最後高院逃死的判決
: : 那個被害者的丈夫有夠崩潰
: : 就很好奇阿
: : 如果今天你的摯友或親人被人給殺死
: : 但是這個地方的法律卻保護著他
: : 你會怎麼做?
: : 當一個守法公民 尊重法官的判決?
: : 還是???
: : 其實每每看到這種漫畫都畫不出來的可怕事情出現在生活中 都覺得好恐怖
:
現在有個問題:修法根本沒用,即使規定犯罪重罰、死刑,而且重罰、死刑都合憲。高貴
的精英就是可以找理由不用,例如大法官設下極難實現的使用條件,重罰看得到吃不到,
下面的法官找理由牽拖就是不判 etc. 法條是死的人才是活的,不改變執行者那不管法條
怎麼改我高貴的精英就是不辦啊,你奈我何?
小弟認為制度必須大改。國民法官這些根本不夠,應該要讓人民有權力直接解散大法官會
議、罷黜特定大法官、廢黜特定錯誤解釋,重要司法官改民選,才有辦法清洗某些自以為
是高高在上的精英。現在的司法權已經不只司法獨立,而是開始玩法官造法,將「獨立」
變成「獨裁」,除了任期制外根本沒有任何方法可以制衡,只要拿掉任期限制跟皇權復
辟 98% 像。
小弟認為人民應該是要有這樣的權力的。政府的每一個人,包含高貴的法官、大法官,其
權力都來自人民的授權。國家是公司,國民就是老闆。司法是老闆把老闆不懂的事委任專
業人士。現在是專業人士仗著獨立空間跟老闆對著幹,直屬又擺爛不管,那老闆也只能越
級處理把他擼掉。
當然有人會說民粹問題,例如人民也可以公投獵巫、支持黑奴 etc. 但小弟看來沒有完美
制度,精英人士不會支持黑奴但他會拿自己理念硬上全民,這一樣是另類的自私。既然不
管誰當最後一道裁決者都可能犯錯,那不如把權力還給老闆,起碼公司是老闆的。你可以
嘲笑老闆只有國中畢業專業事情沒你法律精英懂,但你老闆堅持收回權力他自己上你也沒
有權力說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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