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GABA食品夯 食藥署訂限量每日不得超過100
GABA食品夯 食藥署訂限量每日不得超過100毫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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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邱芷柔/台北報導〕GABA(γ-aminobutyric acid,γ-胺基丁酸)為一種天然氨
基酸,因可參與體內代謝、幫助調節體質,傳遞「休息」的訊息給身體,不少業者把「
GABA」加進飲料、果凍、巧克力等食品,不過因GABA會和酒精、降血壓和鎮靜等藥物產生
交互作用,甚至有加乘作用,衛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22日)宣布,將對以微生物發酵製
取的GABA食品原料設限,每日不得超過100毫克。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說明,GABA本來就存在於菠菜、燕麥、小麥等天然食物中,尤其在泡
菜等乳酸發酵製品中含量更高。由於現代人對助眠的需求增加,許多業者會利用乳酸菌
Lactobacillus hilgardii或Lactobacillus brevis等可用於食品的原料或添加物作為培
養基,經過發酵和純化後製成GABA,再添加到食品中。然而GABA可能會與降血壓藥、鎮靜
劑、癲癇藥物及酒精相互作用,尤其會加強中樞神經的抑制效果,可能帶來健康風險。
食藥署今天預告訂定「以微生物發酵製取之食品原料γ-胺基丁酸(γ-aminobutyric
acid)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草案,規定GABA每日額外攝取限量不得超過100毫克,且
必須加註「使用本產品應避免同時飲酒或服用降血壓、鎮靜及癲癇等藥物;孕婦、授乳者
、嬰幼兒, 須諮詢醫師方可使用」警語字樣。
林金富指出,GABA已在國際間廣泛使用,例如美國允許作為膳食補充成分,加拿大則有每
日攝取量不超過300毫克的限制。而國內經過專家討論,由於天然食物中就會攝取到GABA
,考量國人飲食習慣,決定將每日攝取量限制為100毫克,確保民眾不會因額外添加而過
量攝取。
食藥署草案預告評論期為60天,將收集各界意見,除警語標示規定預定自2026年1月1日生
效外,其餘規定預定自正式發布日生效,新規上路後若不符規定者,可處3萬元以上、300
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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