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帕魯專利侵權訴訟報告
※ 引述《CROSS9959 (薪水小偷)》之銘言:
: ※ 引述 《rockEXE (rockEXE)》 之銘言:
: : 標題: Re: [情報] 帕魯專利侵權訴訟報告
: : 時間: Fri Nov 8 22:05:20 2024
: :
: : ※ 引述《ikachann (喵喵)》之銘言:
: : : 專利侵權訴訟報告
: : : https://x.com/Palworld_JP/status/1854834904447828305
: : : 2. 対象特許
: : : ・特許第7545191号 特許出願日: 2024年7月30日 特許登録日: 2024年8月27日
: : : ・特許第7493117号 特許出願日: 2024年2月26日 特許登録日: 2024年5月22日
: : : ・特許第7528390号 特許出願日: 2024年3月5日 特許登録日: 2024年7月26日
: :
: :
: : 老任告的專利,之前也有去美國申請專利,但是申請失敗
: : 所以這些專利應該只有在日本有效而已
:
: 認真覺得
: 是不是有人覺得任天堂是白癡
: 2021年底在日本申請的專利
: 居然等到2024年才去美國緊急申請
: 又或是覺得全世界專利法務都是白癡
: 居然會讓任天堂覺得別人遊戲發售後才申請的專利能拿來告人
: 就拿丟球這個專利好了
: 日本專利案號叫特許7545191 申請是2021/12/22
: 美國有沒有專利呢
: 有一個US2024/0367050
: 剛好申請日期也是2021/12/22
: 好巧喔
: 裡面的示意圖跟特許7545191一模一樣呢
: 可是帕粉不是說今年任天堂才去緊急申請被美國駁回嗎????
通 篇 胡 說 八 道
你根本不知道專利是怎麼申請與如何運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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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教你一個核心概念:
發明專利的基礎是新穎性,
整個制度都是繞著這個概念打轉。
我國專利法第22條
#可供產業上利用之發明,無下列情事之一,得依本法申請取得發明專利:
#一、申請前已見於刊物者。
#二、申請前已公開實施者。
#三、申請前已為公眾所知悉者。
在講的也是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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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拿沒有新穎性的技術申請發明專利,就算你是發明人本人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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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問題來了:「怎樣才算是有新穎性?」
國際上的認定是公開後的十二個月內。
而視管道又可分為
1.走巴黎公約
WTO會員國彼此承認,
今天在會員國A申請的專利,
只要是在申請後的12個月內,
申請人都可以向其他WTO會員國提出申請。
2.走專利合作條約
世界智慧財產組織(WIPO) 會員國彼此承認,
今天在會員國A申請的專利,
只要是在申請後的12個月內,
申請人都可以引用專利合作條約向WIPO「登記」該項專利,
它的代號是WO。
一但審查通過
然後在申請後的30個月內都可以向其他WIPO會員國申請。
而這邊又會產生下一個問題:
「如果我先到A國申請專利,
並在12個月內再到B國申請專利,
然後於B國申請後的12個內再到C國,
12個月內再到D國......像這樣反覆操作好像也行?」
這種操作明顯違反了最前面提到的「新穎性」,
所以不論你是走巴黎公約還是專利合作條約向外國申請,
外國專利局一律把你的專利申請日設定為你在國內的申請日。
這就是
: 日本專利案號叫特許7545191 申請是2021/12/22
: 美國有沒有專利呢
: 有一個US2024/0367050
: 剛好申請日期也是2021/12/22
: 好巧喔
的由來,巧你個大頭!!!!
整件事的脈絡(以JP7398425B2來解釋)
2021-12-22
任天堂申請日本專利JP7398425B2
,已通過。
2022-09-21
任天堂申請美國專利US20230191255A1
,至今未通過。
2024-02-06
2024-02-26
2024-03-04
2024-07-30
於上述4個時間點,
任天堂對日本專利JP7398425B2進行分割處理,
產生後來的
JP7505854B2
JP7493117B2
JP2024059945A
JP7545191B1
皆已通過。
專利分割的目的在於減少能被對手反擊的可能。
雖然分割後的專利的保護範圍減少了,
但相對的,
能被對手抓到漏洞的可能也更少,
而且還可以針對帕魯的情況量身打造。
另外要補充的是專利分割只看分割出來的新專利範圍是否有超出原有專利,
所以從申請到通過只需短短的幾個月。
「任天堂直到2024年才申請專利控告帕魯」這種說法確實有錯有對。
說它錯是因為一切其實可以回溯到2021年,任天堂不是直到2024年才開始準備。
說它對是因為2024年切割後的新專利的確是針對帕魯而來。
2024-05-02
除了前述的US20230191255A1外,
又申請了美國專利US20240278129A1,
因為同樣出自日本專利JP7398425B2,
所以申請日期那欄寫的一樣是2021年。
(注意! 2024-05-02這天還在30個月的保護期,所以這次申請是有效的)
任天堂被稱為世上最強法務部,
不是因為他們的律師的智商比較高,
而是因為任天堂平常就養了一堆專利。
不敢講包山包海,
但基本上把現實上的可能操作幾乎全部涵蓋,
反正他們有的是錢,多申請沒差。
提告的時候,
從平常準備好的專利挑出適合的,
並針對對手的狀況進行切割,
除了將可能會被提「專利無效」的部份拿掉外,
還能針對需求量身打造,
這套操作下來會輸才難。
最後另外講一下在另一篇推文的事:
專利侵權的判定是需要「宣稱項的每一項構成要件都觸犯」才算侵權,
也就是全要件原則(All elements rule)。
比方說假設某專利的宣稱項有A、B、C,
今天要判定別人的產品是否侵權,
第一步就是將A、B、C列出來;
第二步是檢視產品,如果A、B、C均能找到對應的完整或均等的項目,就算侵權。
但如果只有A、B,但找不到C的完整或均等對應項目,那是不能算侵權的。
從來就沒有只需要看部份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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