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歷史板板主判決不公
: 這邊違反的部分是
: 1.沒有取得原作者同意
請問板主你怎麼確定這件事??
如果你沒有明確證據就判下去
這是民主法治國家正確的SOP嗎?
: 2.外站文章由看板轉錄
: 與原檢舉人的40字心得部分無關
: 之所以判鬧板的原因是
: 1.申訴人曾在板務討論文中推文與其他板友爭論本條板規,
: 且持有維護本條板規的立場
既然板主你承認你知道我跟reewalker爭論板規11的著作權問題已經三年
三年多來 我們倆討論了這麼多 您為什麼不發表您對板規11修改的看法??
整個過程 你和killeryuan一言不發 任由我們吵下去
你們覺得板規11不用改 我們倆的建議都不可行 好歹也表示一下吧??
現在好了 今天這個情況又回到reewalker所說 你怎麼確定轉錄文章有沒有取得同意?
你又跟四年前一樣 你沒確定reewalker有沒有取得同意就亂桶他
同樣情況又出現了 這不是你們板主五年來對我們倆著作權爭論完全置之不理的結果嗎?
: 2.申訴人近期曾因本板規而被水桶過,但是仍然持續且大量以此方式轉貼
請明確定義你的"大量"是指多少 給個數字 以後就當判例
另外我理解是你不鼓勵踴躍地大量轉發文章
你討厭這種板風
我沒理解錯吧?
: 因此判斷申訴人是在充分了解該條板規的情況下刻意違反板規,有鬧板情形
: : 公告說刪文
: : 結果板主現在也還沒刪文
: 這部分是我的疏失
: 不過既然已經申訴
: 那就等組務判斷後再決定是否刪文
: : 發三篇文就算鬧板
: : 如果是因為洗文算鬧板
: : 那請問其他發文頻率更高的板友都算鬧板嗎?
: : 歷史板根本沒有板規明確規定怎樣算洗文
: : 沒說明清楚處罰原因就判下去
: : 莫名其妙
: : 申訴證據:
: : #1bx6lVvD
: : 文末有心得:"心得:漢彌爾頓夫人為了生存下去 嫁給自己不愛的年老貴族 其私生後代依據?
: : 也沒有繼承權 只能潦倒度過餘生"
: : #1bx7KmA-
: : 文末有心得:"心得:為了不傷害師母 布拉姆斯選擇默默離開 四十年不見面 所有寫給師母的
: : 都沒有寄給對方 縱使大部分來往書信都被他燒掉 留下來的情書都十分動人"
: : #1bweoIL
: : 文末有心得:"心得:跟畢達哥拉斯定理不叫商高定理一樣 畢達哥拉斯雖然不是最早發現者卻
: : 研究者 明安圖沒有進一步研究卡塔蘭數 當然不能享有命名榮耀"
: : 是否已向版主反應:
: : (是/否,若為是則須寫上反應時間,需自行保留寄件備份為證)
: : 是
: : 昨晚寄信後 板主就將我的信刪除 他不但沒回信 丟水球也不理
: 1.我今天下午才閱讀信件,並沒有刪除
: 2.理論上應該無法查看他人是否刪除信件,只能確認有沒有未讀信件而已
查你的帳號狀態從有新信件到沒有 所以做此猜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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