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史丹利怒回:合約沒寫你是流氓?
我還是看這麼多人在聊才知道這件事
這件事給我一種感覺
假設今天館長找來一個當紅小鮮肉帥哥A來代言 簡稱A帥好了
今天合約的內容比原版的要求再更多一點
除了網路外,也要實際的參與健身館辦的各種活動(行銷類型)
然後健身也是必須每天報到
做不到就是違約
錢給的到位 就是win-win的合作
然後這個A帥非常完美的達成了合約的所有內容
雙方的合作非常愉快
直到某一天A帥被踢爆
這個人竟然又劈腿 又草粉 又吸毒
反正各種負面消息全被爆出來
館長就暴怒了
幹你娘這個A帥,媽的這個爛人
我找他當代言人 他竟然這樣搞我
一點職業道德都沒有
A帥也不爽了
我沒欠你欸 你合約怎樣寫我怎樣來
我有哪一點沒做到讓你這樣罵我
然後兩邊粉絲互相攻擊
問題來了
館長這樣攻擊他的代言人合理嗎
明明A帥完美照合約走
A帥當人家的代言人然後爆發這些醜聞
在雙方這份關係真的有盡到所謂的“代言人”職業道德嗎
閒著打了這篇 我的想法是兩邊都不佔理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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